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大行其道,不仅给很多知名企业造成了严重冲击,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打假维权势在必行,但打假维权之路也不易,下面是万利达历经重重困难,耗费五年时间打假维权的真实案例。
在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有关万利达打假情况的时候,万利达集团小家电事业部市场运营部经理唐金东有些不好意思。因为万利达集团年销售收入达到一百亿元,而其对手汕头万利达销售收入只有十多万元。但是为了赢取这场维权之战,万利达用了5年的时间、走遍数十个省市、历经万里行程、向法庭提交了厚达一米的法庭文件……这场“百亿VS十万”的维权之战,万利达集团赢得并不轻松。
三年“寻敌”无果
2004年,万利达集团旗下的“万利达”牌电磁炉、电压力煲、抽油烟机遭受的质量投诉剧增。然而在经过仔细检查之后,万利达集团发现,这些被投诉退货产品的中文商标是“万利达”,但英文商标却由“malata”变成了“wanlida”。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产品出自汕头一家注册名为万利达的公司,并且这家公司还同时授权好几家公司生产同样的产品。
唐金东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这些外形酷似但是内部使用低劣元件的假冒产品,万利达集团即便想帮助上当的客户进行维修,也找不到对应的零件,这对万利达集团的商誉以及万利达的“用户”造成了双重的伤害。万利达集团曾多次向工商部门反映,但是汕头万利达依然我行我素,假冒的产品一度卖到了万利达集团总部所在地福建,甚至堂而皇之地在《福建价格信息》上公开招商……在这种背景下,唐金东和他的团队开始了维权之战。
唐金东有一张假万利达产品经销商的分布表,上面详细地注明了经销假万利达产品的公司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在不少公司的名称下面还有类似“规模大,警惕性高,批量出货时会隐蔽经营”这样的“敌情注解”。
对于这样“警惕性高”的对手,唐金东也琢磨出一套相应的战术—迂回逆向作战。就是先到对方的二级或者三级的销售网点“踩点”、取证,然后再倒回来对他的上级批发商进行查处,按照整个市场的销售链条,一直查到对方在本区域的一级批发商。
这种战术十分有效,但是过程复杂,打假人员必须深入到镇、村的店铺。唐金东对于他的西北之行印象深刻:西北地域广大,坐车到一个地方“基本都在6个小时以上”,同时还要面临遭受人身攻击的风险。在兰州郊区的一个售假“万利达”网点,唐金东和万利达兰州区域经理就曾被人围攻,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相机被摔毁。
依靠这种方法,万利达集团先后在兰州、青海、银川、莆田、昆明、哈尔滨等地查扣了大量的侵权产品。但是经过三年的东奔西走,假冒万利达产品依然此起彼伏,万利达集团认识到,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要依靠法律武器。
两年“庭战”幸胜
2006年底,万利达集团一纸诉状,将汕头万利达及其授权使用商标的几家家电企业推上了被告席,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庭战”。
围绕着谁先注册“万利达”商标及是否存在“傍名牌”行为,万利达集团和汕头万利达展开尖峰对决。
汕头万利达认为“万利达”是其从1990年作为企业字号长期使用至今,因此,他们享有企业名称权,有权利在商品上标注企业名称的全称,也就不存在侵权和“傍名牌”的行为。而万利达集团则向法院提交了近1米厚的材料,指出自1984年成立以来,万利达集团就一直使用“万利达”商标,并且从1999年起,“万利达”商标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而汕头万利达的企业名称实际上是2004年才更名,存在利用万利达集团的品牌效应,转嫁到自家产品上获利的行为。
汕头万利达争辩说,其早年曾受让他人的“万利达”商标,而该商标的申请日期是在1989年。万利达集团则指出,汕头万利达持有的商标仅被核定在“电开水壶、电热壶”商品上使用,而实际上却在电磁炉等产品上被滥用。
经过一年的审理,万利达集团艰难获胜。
漫漫维权征途
唐金东介绍说,当前在专门制造假冒伪劣的群体之中存在着一个“高智商”的群体,他们善于利用法律的空隙,将他人知名商标登记注册为自己的企业名称,并委托中介机构到香港注册登记公司,而后在内地同时授权给多家公司生产、销售“傍名牌”产品。他们在销售产品时,突出与知名商标中的文字相同或近似的企业称谓,使消费者误认他们的产品就是那个名牌产品。当有人质疑时,他们就“自圆其说”:我没有仿冒他们,我的公司就叫这个名字……
在2009年5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在石家庄召开“部署查处六起‘傍名牌’不正当竞争案件”工作会议之中,万利达商标“荣幸”地成为了本次打击“傍名牌”行为的典型案例之一。
这种假冒行为对万利达集团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唐金东举了云南省的例子,由于假万利达采用低劣的元器件并且没有任何售后服务,从而能够凭借低廉的价格四处冲击各级销售网点。2005年和2006年万利达集团在云南省的销售额都超过2500万元,而在2007年汕头万利达“进驻”云南之后,万利达集团的销售额缩减近一半,花费近5年苦心建立起来的100多个云南全省销售网点,不到半年时间土崩瓦解。
不过,在唐金东看来,更大的损失是万利达集团为此承受的机会成本,以及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于法院的终审判决,唐金东持谨慎乐观的态度:“可以预见,只要有利益在,造假售假的行为就不会停止,我们目前的维权行动仅仅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解析打假维权之路之所以困难重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寻“敌“困难。假冒伪劣产品一般在外形上与正品高度相似,一般人很难辨别出来。再者,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地点很隐蔽,一般很难找到。
第二:取”证“困难。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过程很谨慎,很难让人抓到把柄,取到对方侵权的证据相对比较困难。
第三:行动困难。找到了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窝点,掌握了敌方的侵权证据,但是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后,经常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第四:灭绝困难。虽然打假维权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由于丰厚利益的吸引,假冒伪劣产品死灰复燃的几率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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