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请私家侦探所进行的调查取证,到底有多大的效力呢?这点在许多迷茫的人们中,多少存在误点,本文就从法律的角度来介绍一下这些私家侦探事务所调查取证结果的法律效力,以更好的在打官司的时候把握证据的主动性。
从证据的可采性角度来说,任何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才能被法院采纳。合法性包括主体的合 法性、形式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对于前两者不会有太大的争议,我们关注的是取证的程序问题。所谓“取证程序合法”是指证据的收集程序或提取方法必须符 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刑事诉讼中,通过刑讯逼供所获得的证据显然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不具有可采性。在许多国家,由非法搜查、扣押所得的证据也是不具有可采 性的。但在民事诉讼中,关于取证方式合法性问题的规定显得较为模糊。
如果强调由当事人亲自去收集对方有过错或财产状况的证据,显然是不司由于当事人没有特定的经验以及充分的时间和精力,让他们在满怀悲愤恼怒的心情下去取证,是不现实的。而当事人的亲友代为取证,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指望律师代为取证也相当困难。因为取证工作量较大,耗费的精力也很大,有的律师甚至不懂最基本的调查技巧。律师是通晓法律的专家,但未必是调查取证的好手,因此,“私人侦探”应运而生。虽然,目前对于“私人侦探”存在的合法性各界普遍存在质疑,但不容置疑的是目前存在着对私人侦探的巨大市场需求,有需求就有供应。不论现在存在的类似机构的名称如何,是信息咨询公司,还是调查事务所,其提供婚姻案件当事人服务的手段,就是采用跟踪、拍摄、录音的行为,固定、保留另一方有过错的事实情节或发现财产证据线索。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财产争议额度不大,当事人经济能力不是很高的案件,律师一般不宜建议当事人请人代为取证。一般请人调查取证工作量大,可能会有若干人参与,周期相对较长,同时工作危险性、风险性也存在,因此,委托调查开销相对较高。如果使用受委托人相对较多或价值相对较大的调查器材(如几辆汽车),花费更高。因此,律师应建议客户,对于家庭共同财产较高,有对方有过错证据对财产分割影响较大,或财产证据线索较为重要的案件,可以请人代为调查取证。而对于一般家庭中的婚外情以及财产情况,没有必要聘请调查。当然,如果愿意“花钱买明白”忽略经济账的当事人,采用代为调查取证的模式也无可厚非。
关于请人代为取证的合法性问题,我们认为,既然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谁主张、谁举证”的权利义务,当事人自然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收集调查取证。被委托人不论是谁,只要其采用合法的手段、使用合法的器械取来的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就是有效证据,只是其证明力大小有待法官认定。因此,对于有些有必要的案件,请“私人侦探”调查取证,也不失一种争取最大权益的手段。
避开私人侦探争议不说,雇用私人侦探对包二奶进行婚外情调查所取得的证据效力如何?我们认为雇用私人侦探作为一种民事行为本身,并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所取得的证据是否有效据效力,取决于私人侦探取证的方法、手段是否合法,有无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有无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或存在其他跟法律相抵触的情形。如果不存在违法的情形,所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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